锦州市锦凌水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锦凌水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锦州******委员会 以 关于锦州市锦凌水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锦发改发【2024】3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上级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资金77.83%、市级财政资金22.17%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水库交通桥损毁复建。重建交通桥一座,宽4米,长150米;完善桥梁下游水位流量检测措施,恢复左右岸护岸工程长260米,安装自动雷达水文监测系统3套、监控2套等。
2)锦凌水库坝下橡胶坝底板水毁复建。锦凌水库坝下橡胶坝消力池清掏1680立方米,拆除损坏混凝土面层并恢复混凝土面层170立方米。
3)码头、底孔坝段、溢流坝段防护栏杆损毁修复175m,右岸上游近岸坡路损毁后加高修复回填砂砾料3200立方米,溢流坝段坝趾泄洪冲坑回填21300立方米,管理区河道和护岸砂砾料回填25500立方米。
4)锦凌水库围网损毁修复17000米,安装2处监控设备。
2.2建设地点: 锦州市锦凌水库。
2.3招标范围:水库交通桥损毁复建;锦凌水库坝下橡胶坝底板水毁复建;码头、底孔坝段、溢流坝段防护栏杆损毁修复,右岸上游近岸坡路损毁后加高修复,溢流坝段坝趾泄洪冲坑回填,管理区河道和护岸砂砾料回填;锦凌水库围网损毁修复,安装监控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锦州市锦凌水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13日(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6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信誉要求:
①经“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处罚情况:投标项目经理部近3年不曾因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③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投标须具备的资质要求之一;(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它: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17时00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 0416-******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钟屯乡沙河堡村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16-******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3)异议处理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