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智桑园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做修改更正内容:
1.原文3.3.1.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要求(一)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应答,24小时到达现场。 若投标车辆停产,中标人有义务提前1个月告知采购人投标车辆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 ,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储备相应备品备件,并采购人在购买备品备件时予以优惠”。
现更正为:1.服务要求(一)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应答,24小时到达现场,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储备相应备品备件,并采购人在购买备品备件时予以优惠。
2.原文3.3.2.商务要求“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6.对于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采购人要求到达现场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
现更正为:6.对于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采购人要求到达现场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
3.原文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业绩不得分。(类似业绩是指:弥雾系统建设、数字水肥药工作系统建设等)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类似业绩是指:弥雾系统建设、数字水肥药工作系统建设等) 注:投标人应提交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1.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2.附建设后使用效果图片、履约验收评价相关资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局 ,电话:081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玉泉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4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