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施工标
项目编号:2025IFAAZ006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4月17日
安徽省驷马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施工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体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伍万叁仟玖佰捌拾捌元整(小写:******.00元)
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和项目应用要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20日历天内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建设、集成并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具体开始供货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王继业
证书(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投标人业绩:
1.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信息化系统采购及集成标
2.霍山县淠源渠灌区综合治理工程(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信息化专项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信息化系统采购及集成标
2.霍山县淠源渠灌区综合治理工程(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信息化专项工程
否决投标情况:
******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清晰有效的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中的其他要求,未通过技术标初步评审。
******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承诺的计划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计划工期要求,未通过技术标初步评审。
******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业绩要求,未通过技术标初步评审。
******有限公司递交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3.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未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项目负责人:张莹莹
联系方式:0551-******
公示期: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技术标详细评审最终得分汇总表.pdf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委员会_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